新能源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大学研究生院和新能源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美成

副组长:高攀

成员:陆强  陈诺夫  田德  马峻峰  刘永前  姚建曦  董长青  林俊

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统筹管理和协调各个部门,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组长:高攀

成员:张亦楠  濮妍  刘振增  杨光  田化润  武佳璇

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组织工作,完成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复试督导检查组:

组长:王集令

成员:葛铭纬  姜良杰  常青云

负责全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及过程检查工作。

二、复试人员遴选

1.遴选

复试教师为具有指导硕士资格的教师和其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之前对复试教师进行遴选。

2.构成

学院以招生专业为基础成立若干面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面试小组),具体实施对考生的综合面试工作。面试小组由5名及以上面试教师组成,设组长1人、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家(兼)1人、秘书1人。

3.培训

学院组织对全体复试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网络远程复试相关流程及考场规则、复试小组成员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面试的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等。

培训时间地点和形式:

第一次培训:3月22日12:40时,全体复试人员网络培训;

第二次培训:3月22日14:00时,主楼B609会议室,笔试监考老师及综合面试答辩秘书到校集中培训;

第三次培训:3月25日12:40时,综合面试答辩秘书在指定教室测试设备,用主复试平台同考生提前演练网络远程复试。

三、录取工作人员及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培训

学院负责培训本单位具体参与复试录取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学习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和程序,复试、录取工作应急预案,复试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四、笔试、面试时间安排及要求

复试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不具备远程复试独立房间和网络条件的已返校考生,可申请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确保考试流程、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

混合复试笔试的试题采用网络下发,答题纸也采用网络收集,学院提供带视频监控的场地,考生需要自带手机或笔记本电脑以确保接收试题和上传答题纸,并将考试设备提前调试好,保证电量充足。考生需按照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要求,准备答题纸、黑色字迹签字笔等考试用品。

复试面试采用网络面试,不具备远程复试独立房间和网络条件的已返校考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提供网络面试场地和面试设备。所有考生的试题、考试时间、考试流程和选拔标准完全一致。

申请参加混合复试和需要学院提供网络面试场地的本校考生,需在3月22日12:00点前向学院提出纸质申请,方便安排考试场地。联系人:田老师,电话:61772273,办公室:主楼B座615室。

我院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上午,审查形式为网络远程资格审查。学院资格审查相关要求请查看我院网站相关通知。

考生要求:需提前准备好笔试面试所需设备,完成钉钉、腾讯会议、北京健康宝软件的下载。

复试满分为250分,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12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6日上午9:00-11:00,参加混合复试笔试的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并进入考试网络平台,具体考场信息请随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其余考生需至少提前30分钟进入考试网络平台。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英语口试及综合面试时间:能源动力专业3月27日早8:30开始,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材料与化工专业3月28日早8:30开始。需要学院提供网络面试场地的考生需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具体考场信息请随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其余考生需至少提前30分钟进入考试网络平台。面试分组情况请随时关注我院网站通知。

五、笔试

1. 参加网络笔试的考生应选择独立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笔试:主机位(钉钉)从考生正面拍摄(需保证考生本人面部及上半身、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且清晰可见),考生使用主机位连接设备查看试题;第二机位(腾讯会议)从考生侧后方45°的位置拍摄,用于监控考生所处复试环境。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复试过程中不断电。

2.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考生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书写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场口令等信息,考场口令由监考员在距离考试结束5分钟时下达,考生需书写在每一页答题纸的右下角,凡不按规定书写,漏写、错写或者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在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考生不得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

3. 笔试开考15分钟后,考场锁定,迟到考生不准参加当科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笔试过程中考生可查询符合要求的纸质资料,但不得通过网络或其他设备查询或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求助,使用电脑作为复试设备的,笔试过程中不得触碰键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将答题纸逐页拍照(保证图片清晰,整幅A4纸在图片内),笔试结束后5分钟内按照指定要求回传答卷给监考教师。

4.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方式采用线上开卷考核办法进行,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六、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1. 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方式为网络远程面试。硕士研究生复试期间,各复试小组教师需到校集中进行。

2.考生需要使用钉钉进行面试,从考生正面拍摄(需保证考生本人面部及上半身、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且清晰可见),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复试过程中不断电。

3. 学院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口试为主,在各复试小组同时进行。

4. 如果网络面试过程中考生端网络中断,可在中断不超过2分钟内继续复试;或将考生面试次序放在最后,待其网络信号满足条件后,重新抽签选题,再次进行复试;或面试时间已超过15分钟即将结束,改为电话复试。

在复试开始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然后开始复试。

1、综合面试内容

1)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的潜力;

2)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人文素养,心理承受能力,事业心,责任感,道德品质、举止、表达、礼仪等。

2、面试程序

1)每个复试工作小组至少准备多套面试题,每套试题包括1-2道英语口语测试题,10道左右基本能力题,装入信封,每套题目难度相当,由学生随机抽取一套试题,复试工作小组指定教师当场读取题目进行面试;

2)综合面试由复试小组所有专家当场分别为复试考生打分,小组秘书计算平均成绩作为考生综合面试成绩;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指定的测试专家负责,主考教师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4)小组复试完毕,将综合面试结果交学院汇总;

5)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 分钟。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教师着装要庄重,复试过程中不做与复试无关的事,小组成员不得随意变更,中途不得缺席,必要时可以集中休息;

2)各复试组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相关规定进行复试;

3)专业面试问题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保持统一,严格按标准对复试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打分;

4)面试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对面试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5)参加面试的老师严禁携带和使用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

6)复试人员要执行回避政策,确保导师和考官在复试前不与考生单独接触,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应认真执行回避制度;

7)复试测试过程将进行全程录音和录像。

七、录取

1、成绩的使用

1)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内容,任何一项不参加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录取办法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我院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学科专业规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如果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也相同,则按照全国统考总成绩(全国统考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高者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和全国统考总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数学(业务课一)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对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录取汉族考生人数不超过该计划招生总规模的10%。

4)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其他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八、调剂工作

“调剂服务系统”的正式开放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00:00时,我院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中午12:00。我院将依据学生报名情况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具体要求后期通知。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其他

1)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后将由学生填写《新能源学院研究生导师选择志愿表》,供录取后学院安排学生导师参考。

2)导师不得向学生做录取或接收承诺。

3)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研究生院的相关要求执行。

4)参加复试考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十一、联系方式

1)复试录取阶段相关政策咨询:张老师61772239  高老师61772234

2)学院监督电话:王老师61772269  姜老师61772367

3)资格审查负责人:濮老师6177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