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学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时间: 2025-09-01 来源:
根据我校《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华电校教〔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制定新能源学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组和督导组,并向教务处备案。具体成员如下:
1、工作组
组长:李美成
成员:高 攀 姜良杰 葛铭纬 李 莉 朱红路 刘乐浩
黄耀兵
秘书:邱蔓 黄凯兰
2、督导组
组长:宫凯
成员:张栋峰 郭金刚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1、转专业过程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申请转专业学生须满足《2024级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条件汇总表》的条件要求。
3、接收人数限额不得超过《2024级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条件汇总表》公布的人数限额;此外,按照教务处要求,应考虑因部分缓考学生专业分流而导致的人数限额变更。
三、具体工作方案
(一)学院学生转出
学生登录新教务系统-学籍成绩-学籍管理-转专业申请。
(二)转专业学生接收
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原件1份;
(2)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1份(如有)。
2、学院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初选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学生不予录取。总成绩为学分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和(学分绩占比70%、面试成绩占比30%),各专业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学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学分绩、高等数学、大学物理成绩高低排序。
3、学院将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名单。
四、时间安排
(一)拟转入学生
1、9月2日—9月11日,拟申请转入本院学生登录新教务系统提出申请。
2、9月13日前,学院按照转专业学生接收条件完成转专业资格初筛。
3、9月13日—9月22日,学院按照转专业学生接收方案完成各专业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公示和拟录取工作。
4、拟转入学生请加入转专业咨询群,方便接受后续通知。
(二)拟转出学生
1、9月2日—9月11日,拟申请转专业学生登录新教务系统提出申请。
2、后续按照接收学院工作时间节点接受考察和办理转专业手续。
五、联系方式
邱老师 010-61772234
新能源学院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