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学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根据我校《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华电校教〔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制定新能源学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组和督导组,并向教务处备案。具体成员如下:

1、工作组

组长:李美成

成员:高 攀  姜良杰  葛铭纬  李 莉  朱红路  刘乐浩

黄耀兵

秘书:邱蔓  黄凯兰

2、督导组

组长:宫凯

成员:张栋峰  郭金刚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1、转专业过程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申请转专业学生须满足《2024级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条件汇总表》的条件要求。

3、接收人数限额不得超过《2024级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条件汇总表》公布的人数限额;此外,按照教务处要求,应考虑因部分缓考学生专业分流而导致的人数限额变更。

三、具体工作方案

(一)学院学生转出

学生登录新教务系统-学籍成绩-学籍管理-转专业申请。

(二)转专业学生接收

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原件1份;

(2)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1份(如有)。

2、学院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初选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学生不予录取。总成绩为学分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和(学分绩占比70%、面试成绩占比30%),各专业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学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学分绩、高等数学、大学物理成绩高低排序。

3、学院将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名单。

四、时间安排

(一)拟转入学生

1、9月2日—9月11日,拟申请转入本院学生登录新教务系统提出申请。

2、9月13日前,学院按照转专业学生接收条件完成转专业资格初筛。

3、9月13日—9月22日,学院按照转专业学生接收方案完成各专业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公示和拟录取工作。

4、拟转入学生请加入转专业咨询群,方便接受后续通知。

(二)拟转出学生

1、9月2日—9月11日,拟申请转专业学生登录新教务系统提出申请。

2、后续按照接收学院工作时间节点接受考察和办理转专业手续。

五、联系方式

邱老师  010-61772234

新能源学院

2025年9月1日